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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填公司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17/10/12            点击率:1837





日前,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八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冲填工程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复审,再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自2012年首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以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冲填公司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宗旨,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切实巩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扎实推进企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2013年,公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公司被水利部评为“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2015年,公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公司被水利部授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公司党委被省建设集团、省水利水电集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公司承建的齐齐哈尔市城区堤防劳动湖进出口船闸工程荣获“2015年度黑龙江省建设工程‘乙级优质’奖”,万宝船闸工程荣获“2016年度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龙江杯’奖”。

此次再获殊荣,不仅是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办对冲填公司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的充分肯定,更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冲填公司将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乘胜前行,坚持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积累新经验,打造新亮点,寻求新突破,奋力开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努力培育出一支水利建设行业的文明之师、和谐之师!